14 个部门携手助力健康乡村蓬勃发展
为全力推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以及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爱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 14 个部门于近日联合拟定了《关于推进健康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清晰地阐明了健康乡村建设的目标与任务,旨在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筑牢坚实的健康根基。
建设健康乡村属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构成部分,是健康中国建设在农村区域的具体践行,也是实现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以及乡村全面振兴的必然需求。当下,我国农村地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同农村居民的需求之间尚存较大差距,健康环境急需优化,健康生活方式有待进一步推广。《指导意见》指出,要秉持大卫生、大健康理念,遵循乡村发展以及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规律,以乡村两级为重点,填补农村卫生健康服务的短板,从健康影响因素的广泛性、社会性、整体性着手,践行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统筹各方力量和政策举措协同推进,更好地保障农村居民健康,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健康乡村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稳固的健康保障。至 2030 年,乡村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居民能够便捷获取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个人医疗卫生负担处于可承受范围;健康生活方式得到广泛普及,重大疾病危害以及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管控,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到 2035 年,建成健康乡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大幅提升,城乡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差距以及居民健康水平差距显著缩小。
在推进健康乡村建设的进程中,《指导意见》要求遵循 “以人为本,协调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循序渐进,持之以恒” 的基本准则,推动建成契合地方实际、群众能够切实感受的健康乡村。聚焦全方位提升乡村卫生健康服务水平,从基础设施条件改良、功能布局优化、人才队伍培育、运行机制完善等方面,进一步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聚焦持续提升乡村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强化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坚守不发生规模性因病返贫致贫的底线;聚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目标,构建乡村健康环境,依据地方特色发展健康产业,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指导意见》提出,要整治并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动有条件的农村逐步普及卫生厕所,科学选取改厕技术模式,分区分类重点治理人口居住集中区域的农村生活污水,全面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的资源化处理利用。
《指导意见》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其中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强化指导,推进健康环境建设等重点工作;充分运用现有监测平台,明确健康乡村建设的阶段性目标、监测指标以及监测方法,组织开展监测工作,强化监测结果的运用,加强对健康乡村建设工作的科学研判和规范管理,有针对性地完善推进举措;加强交流宣传,通过举办培训班、推广健康乡村典型案例、组织现场观摩、编发工作简报等形式,加强健康乡村建设经验做法的交流学习,以点带面,指引各地推进健康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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